理事
做,认真做,努力做,坚持做
- 义工证
- YG2007009
- 义工时
- 58 时
|
关于开展永嘉县“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近年来,我县志愿者行动蓬勃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扩大,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理念广泛传播,社会影响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和激励公众参与志愿服务,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决定联合开展 “永嘉县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在我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 评选条件
(一)坚持参加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累计服务时间超过80小时(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 评选机构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组成县“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评选办)设在团县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成立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社会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
四、 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申报、确定候选对象、评选表彰等三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
2010年9月3日之前,全县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组织均可根据评选要求向评选办公室推荐本协会志愿者,非注册的志愿者个人也可以进行自荐,自荐的志愿者个人须有5名志愿者以上联名推荐,并报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时,要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二)确定候选对象阶段
县评选办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对象提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县“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报送材料并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确定20名候选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评选表彰阶段
评选委员会在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永嘉县十佳志愿者”,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 表彰办法
对当选个人授予“永嘉县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同时对其授予“永嘉县十佳志愿者”奖杯;对进入正式候选行列但未当选的个人,授予“永嘉县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六、 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展示我县志愿服务事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县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最高规格的一次评选。各有关单位要以对我县志愿服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作风开展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认真推荐,严格把关。为使志愿者工作成为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品牌项目,各单位要深入挖掘,真正把那些成绩好、贡献多、影响大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在推荐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典型培育、筛选和推荐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志愿者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积极参与,努力推广志愿服务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理解、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我县的志愿服务事业。
七、 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十佳志愿者推荐登记表(需贴照片),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wzyjqn@163.com。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9月3日前报送县评选办。
联系人:朱斌彬
联系电话:13777712951(685851)
县评选办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府大院团县委办公室
附:1、永嘉县十佳志愿者组织推荐登记表
2、永嘉县十佳志愿者个人自荐登记表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永嘉县文明办 共青团永嘉县委
2010年8月24日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yjqn.com/uploadfile/2010082508431773499.doc
永嘉义工会员可与QQ61183846刀刀联系或发论坛信息 |
|